美國法律體系完整,加上高校的專業研究生課程具備精銳的教學人才,以及課程和實務的結合,因此成為許多國際學生攻讀法律專業的首選。美國法律科系學位大致可分為 J.D. (Juris Doctor)、LL. M. (Master of Laws)、SJD(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),在美國的法律專業教育,是大學畢業才可以申請的研究生學位,並未提供法律學士學位,相關學位簡介如下:
• J.D. (Juris Doctor):屬於美國的First degree in Law,J.D.課程為期三年,不限制申請者的大學科系背景,要求考法學院入學測驗LSAT(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),當然國際學生還要求考TOEFL。近年來部分學校開始接受GRE成績申請,主要想吸引更多不同背景的申請者,尤其是具有科學、工程和數學領域的學生。 J.D.課程第一年學習法律基礎,例如財產、侵權、合同、民事責任等; 第二年主要學習與商業有關的法律問題,例如公司法等,另外還有行政法、稅法以及憲法等。第三年主要集中在選修課的學習,涵蓋範圍廣泛。J.D.課程修讀完學分後,無需論文,即可畢業,可以報考Bar examination(律師職業資格考試)。
• LL. M. (Master of Laws):是一年制的法學碩士學位,要求申請者具備法律背景,而美國無法律學士學位,所以LL. M.課程多半是為外國持有法律學位的學生所設,申請只要求TOEFL,不需要提供LSAT。可分為一般課程(general program)和專業課程(specialized program)兩種,主要針對美國法律體制的學習,大多數學校提供一般課程,學生可以彈性選課,專業課程則提供不同的法律分支供學生選讀。大多學校不要求撰寫論文,可以修完學分後獲取學位。若規劃回國就業,一年的LL. M.是性價比非常高的選擇,但如果想在美國執業,雖然許多學校LL. M.畢業生也可以參加特定州的Bar考試,但美國律師事務所較少選擇錄用LL. M.畢業生,仍以J.D. 畢業生為主。
• SJD (Doctor of Juridical Science) 或 JSD (Doctor of Jurisprudence):一般譯為法學博士,目的是培養做法學研究的學者,要有Master學位或是J.D.學位才能夠申請,因為J.D.也可以在法學院任教,所以美國人很少讀這個職位。
美國法學院的課程設計以實務導向為主,除了歡迎不同背景的人才,也鼓勵有工作經驗的申請者進修,所以,有些學校有開設夜間部,儘管修業年限長,工作與學業彈性兼顧下,受到職場人才的青睞。 除了夜間部課程外,還有學校提供雙學位課程,跨學科的交叉學習包括工商管理與法律、公共事務與法律、公共衛生與法律等雙學位課程。
拿法律學位後的下一步,畢業生通常會選擇在美國考取律師執照。美國各州會自行舉辦,依照每個州的考式錄取資格以及考試科目差別,整體的準備方向也些許不同。只要擁有J.D.學位,可以參加任何州的Bar Exam; 只有少數的州開放給非J.D.學位的申請者報考Bar Admissions。 特別要注意的是,如果就讀的法學院沒有被美國律師協會(American Bar Association, ABA)認可,畢業生就算拿到J.D.學位,可能無法參加Bar Admissions,所以在選校過程, 要特別查核相關的學校名單與資格。